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“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艺术实践”积分(以下简称积分)申报工作已结束,依据《北京理工大学“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艺术实践”积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将机械与车辆学院实践积分转学分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:
一、申请范围
2021届本科毕业生
二、积分转学分细则
参见附件一:《机械与车辆学院实践积分转学分细则(试行版)》
三、积分转学分申请、认定程序
1. 1月12日-1月18日,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填报积分转学分申请。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二:《实践积分综合教务系统操作手册(学生用户)》。
2. 1月19日,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。
3. 1月20日,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打印《实践积分转换申请表》,签字后交至1号楼238办公室留存备案。
4. 学院公示实践积分转学分结果,并上报教务部备案。
四、本细则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机械与车辆学院负责解释。
机械与车辆学院
2020年1月